本公佈乃由信義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tǒng)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作出,以回應GMT Research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刊發(fā)的報告(「報告」)。該題為「FakingCash 2」的報告載有不實及誤導的陳述,指控本集團存在「欺詐跡象」,且本集團的盈利無法核實。
董事已獲發(fā)報告副本,而董事會全體成員均強烈否認報告的結論。本集團不會接受報告中毫無根據(jù)的指控。董事謹此強調,本集團向超過130個國家及地區(qū)的客戶銷售及可用銀行融資產生足夠財務資源供本集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就本公佈而言不包括香港)境外的業(yè)務營運使用。與報告中提及主要於中國經營業(yè)務的公司不同,本集團毋須將大量現(xiàn)金匯出中國境外,以撥付香港的業(yè)務營運及向本公司股東支付中期與末期股息。
本集團的經審核財務報表嚴格遵照適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制。
董事認為報告內容及標題具誤導性質。報告中呈列的資料不僅失實,更基於錯誤的模型或毫無根據(jù)的資料,從而達致不實的結論。本公司徹底否認並拒絕接受報告的結論以及本公司有任何潛在行為失當?shù)陌凳?。本集團的盈利已獲本集團的經審核財務報表確認。
承董事會命
李賢義博士(榮譽勳章)
香港,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于本公佈日期,信義玻璃的執(zhí)行董事為李賢義博士(銅紫荊星章)、董清波先生、董清世先生及李聖根先生;信義玻璃的非執(zhí)行董事為吳銀河先生、李清懷先生、施能獅先生及李清涼先生;及信義玻璃的獨立非執(zhí)行董事為林廣兆先生(銀紫荊星章)、王則左先生、王英偉先生(金紫荊星章,太平紳士)、陳傳華先生及譚偉雄先生。